6月18日,南京市政府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。市长陈之常,长航局局长刘亮出席并讲话。同时,市交通运输局、长江引航中心、鼓楼区政府、南京港集团签署长江引航中心入驻南京实施协议。根据协议,长江引航中心将入驻下关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。
南京是长江下游唯一跨江发展的特大城市,也是国家规划明确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、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。
近年来,南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,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“水运江苏”建设要求,不断提升航运物流中心功能,港产城融合持续推进。
陈之常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。
他说,南京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,抢抓机遇,主动作为,进一步增强枢纽功能、完善服务体系、优化发展环境,全力打造具有国际资源配置能力和区域影响力的航运物流中心。
希望长航局发挥资源、技术、管理、引航等方面优势,更大力度关心支持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和南京港发展,在深水航道提升、公铁水联运枢纽建设、远洋航线开辟、航运物流服务中心打造等方面实现新突破,携手书写“水运江苏”南京高质量发展新篇章。
南京将不断加大服务保障力度,支持长航局系统驻宁机构实现更好发展、长远发展。
刘亮表示,长江航运是国内大循环的主要通道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要道,是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沿江产业带聚集的重要引擎。
当前,长航局正加强与沿江省市共商共建,加快建设智慧长江,推动实现“全流域管控”目标,共同描绘现代化智能、绿色航运新图景。
南京是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支点、“水运江苏”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长航局将积极发挥流域机构自身优势,全力支持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,更好助力南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长江引航中心是交通运输部设立在长江干线的唯一引航机构,统一管理长江全线11个引航站和4个引航交接基地,承担长江全线引航力量的统一调配和引航安全动态监控的职责,依法依规对进出长江干线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引航,并对应当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。
长江引航中心入驻后,将有效保障10万吨级散货船常态化进出南京港,对完善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综合服务功能,提升南京江海转运主枢纽港地位,带动航运高端要素进一步集聚下关航运服务集聚区、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和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